为大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加快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浙江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突出内涵为主建设,获得了蓬勃发展。结构布局明显优化,杭州、宁波、温州高等教育中心和其他设区市“一本多专”或“一本一专”格局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和高职教育协调推进,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利用国外资源建设高水平大学取得很大进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大为提高,出台了本科教学业绩考核、课堂教学创新、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支持学生有序转专业以及校(院)长抓教学工作述职、教学工作巡查等一系列举措,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为密切,产学研合作广泛活跃,科研成果推广运用取得明显成效。办学活力不断增强,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下放高校专业设置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在全国省区中率先进入普及化阶段,成为全国高等教育水平、竞争力、国际化程度提升最快的省区之一。
(二)“十三五”时期我省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决胜期。“十二五”时期取得的发展成就,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我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对照,高等教育在办学体制机制和活力、学科专业结构和水平、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等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适应,高等教育仍是我省诸多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全面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增强高等教育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将是浙江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至关重要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新使命,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内涵提升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控制数量,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升质量,增强服务,着力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着力增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省区市前列,高等院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一批学科进入全国一流行列,高层次人才增量保持全国领先,人才培养质量和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办学体制机制优势得到充分彰显,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趋于良好匹配,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控制数量。保持普通本、专科学校数量相对稳定。除引进建设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外,原则上不再新批增设高等学校,支持和鼓励高校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
优化结构。优化层次结构,促进研究生、本科、高职教育协调发展;优化类型结构,加快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进学科专业竞争力。
强化特色。构建高校“二维发展及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提升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全员育人格局;实施重点高校、优质高职院校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本科和高职院校教师激励提升计划;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增强服务。紧紧围绕国家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七大万亿产业、“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特色小镇建设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等重大举措,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协同育人,构建大平台,建设大项目,产出大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育人工作
(一)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高校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着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可靠接班人。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入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严格课堂、论坛、讲座、网络等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校园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严禁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以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全面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以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为抓手,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政工作队伍的育人作用;以学科伦理和职业素养教育为切入点,落实各学科专业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在德育工作中的责任,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全方位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强化实践教学,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百校联百镇”“双百双进”工程,构建实践育人体系。坚持不懈地推进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推广书院制,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教学工作。把从严管理与关心帮助贯穿始终,建立健全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等制度,引导教授、副教授更多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经常性向学生开放,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注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严格学生学业管理,深入推进校(院)长教学述职评议、教学诊断巡查等工作。建立完善科学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和学生学习评价体系。
(三)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健全研究生学位授权体系,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重点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四)积极探索建设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框架制度。适应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需要,规范成人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改善成人教育教学保障条件,提升成人教育质量。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系统,推进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终身学习个人账号和学分累积制度,使各类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有效衔接,形成各类学习成果的登记、认证、评估与转换机制,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协同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发展。
(五)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国内外专业认证及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深入开展本科高校教学审核性评估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每年向社会发布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委托第三方每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及专业发展跟踪调查,发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及专业发展调查报告”。
(六)实施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完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法,实施教师教学激励计划,鼓励高校探索制订以教学效果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办法。
四、分类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
(一)统筹推动各类高校提升发展水平。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以提升水平为根本,强化目标导向、过程管理和实绩考核,扎实推进第一批省重点高校建设,争取早日启动实施第二批重点高校建设,力争若干所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
促进普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更多普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把办学思路切实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到2020年,一批本科院校应用型建设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实施高职优质暨重点院校建设工程。以满足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一线高素质人才培养需求为目标,支持一批办学基础好、服务能力强、与地方发展需要契合度高的高职院校建设优质院校。在此基础上,选择若干所优势特色鲜明、改革意愿强烈且有明显成效的院校进行重点建设。
(二)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瞄准学术前沿,聚焦国内一流,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统筹学校内外部资源,以一级学科为单位,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有望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学科,择优培育一批对接重大发展战略、有跻身国内先进行列基础的学科。到2020年,有4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30%,争取省属高校ESI前1‰取得突破,一批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若干学科名列全国前3位。
加强专业建设。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引导高校科学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与需求紧密联系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加强应用型专业建设,坚决调整压缩低水平重复建设专业,扶持发展社会必需但又相对长线与冷门的基础科学领域专业以及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
(三)主动积极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2011计划)。以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大力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高校与高校协同发展,重点支持建设具备良好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且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积极构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发挥高校学科、科技、人才优势,积极参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省内各类高新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组建各类服务主导产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的产学研联盟和技术研发平台,主动为地方、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大力推进以科学技术重大命题为纽带的跨学校跨学科研究,多形式参与大产业、大企业、大平台、大项目建设,提高高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扩大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简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大高校科技经纪人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完善科技成果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与绩效挂钩、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政策。加强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使大学科技园成为成果孵化和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
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和决策依据。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创新组织形式,整合优质资源,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高水平的新型智库。
完善科研活动及成果评价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导向明确、激励规范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着力破解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评价考核科技成果的标准不科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适应等“四不”难题。
五、大力深化改革开放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明晰政府与高校在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权力与责任。优化政府管理体制,把政府对高校的管理着力转到以规划为引领,以政策为导向,以第三方评价为依据,以资源配置为调控手段上来。支持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活力。探索对高校实行“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培育和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价、评估和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高等教育督导体系,全面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多方参与、有序高效的教育治理模式。
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大学章程为基础,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教代会、学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引导学校准确定位,完善高校分类发展与评价体系。按照政府引导、高校自主、社会评价的方式建立和完善高校“二维分类”发展及评价体系,即从综合性、多科性和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两个维度出发,制订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分类激励标准,优化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办法,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准确定位,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实施课堂创新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增强学习选择性,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高校建设人才培养特区,深入开展省级“卓越计划”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探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完善高校与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共建实践基地,共同制定评价标准,互聘师资。在高职院校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促进工学结合、产教融合。
深化研究生教育模式改革。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深入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学位授权学科布局。按照不同学科、类别,分别制订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同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标准,探索跨学科领域培养,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推动创业学院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机制,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建设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建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创业学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举办创业大赛。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创业导师培育工程”。
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贯通和衔接。完善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相衔接的培养体系,探索高职、普通本科、专业硕士贯通培养模式。按照社会有需求、高职有优势、本科有布点的思路,深化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加强高职教育对中职教育的引领与衔接,完善中高职“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逐步扩大普通本科高校直接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
健全大学生实习实训制度。依托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完善学校主体、政府扶持、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高校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任务,按比例配备专兼职指导教师,保证实习经费投入,强化实习质量监控制度,实行实习全过程指导管理。
(四)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生师比与编制员额、岗位总量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流动、转岗和退出机制,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办法,完善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支持高校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在重点建设高校探索建设“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人事管理新机制。
(五)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全面建立学生多次选择、高校依法招生、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和完善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推动高校积极运用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招生选拔机制,优化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
(六)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我省民间资本丰富的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健全民办高校健康发展促进机制,坚持鼓励支持与引导规范并重,促进民办高校着力内涵建设,强化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独立学院设置,加快推进资源配置、绩效评价、激励措施等重要环节改革。
(七)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鼓励高校多形式与境外同类高水平院校合作,举办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争取引进国外一流高校创办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大学。在高校积极推进开展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建设,组织教师和学生多形式开展对外交流。
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建设一批国际科研合作平台。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优化国别地区结构,注重生源质量,着力提升学历生比重。加强外语授课的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群建设,努力提高留学生教育层次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育国际服务,推进高校围绕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多形式开展海外办学,认真办好孔子学院,做好教育援外和志愿服务工作。
六、提高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水平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完善二级学院(系)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建带群团建设,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领军人才和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实施“高校名师培养计划”。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以造就学科团队领军人才为核心,结合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多形式多途径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大力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校海外精英集聚计划”人才和“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完善高校青年教师专业培养体系,注重对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加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推进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加大“本科高校访问学者”和“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计划实施力度,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师德为先理念,建立健全教师政治学习制度,把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大力表彰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三)全面推进智慧教育。适应“互联网+”的时代发展趋势,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浙江教育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育人作用。全面建设智慧校园,校园网络骨干带宽达到10G以上,实现无线宽带校园全覆盖,接入带宽不低于300M,人人拥有学习终端和网络学习空间。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和精准管理取得突破性进步。以国家级、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为基础,建设浙江省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丰富在线课程资源,推进校际课程互选、教师互聘、学分互认,鼓励学生跨校跨专业选课。建立与完善高校MOOCs运行管理机制,包括上网课程质量审核保证机制、线上修课与线下考核学分认定机制、高校MOOCs学分互认机制、教育成本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建设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提供远程实验实训指导和教学服务。积极开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发挥高校对智慧教育的智力支撑作用。支持高校深入开展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积极利用大数据开展教学分析,丰富教学资源,改进教学方法手段;积极尝试建设投入多元、权责清晰、利益分享、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线上大学。
(四)努力增加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绩效拨款制度,确保财政对高校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到2016年,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经费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17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水平不低于本科院校水平,市属高校生均财政经费不低于省属同类院校水平。
完善高校拨款办法。在健全定额拨款、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创新教育资源投入机制,探索高校分类拨款制度,建立财政拨款与高校办学水平、质量、特色、优势挂钩机制,提高绩效拨款的比重。
健全高校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第三方评估评价作用,对经费使用和绩效进行科学评价。健全高校经费综合监管制度,明确高校经费监管的机构、内容、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绩效评价激励办法。探索建立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促进高校财经管理专业化科学化。
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培养成本的全面监审,综合考虑办学成本、财政拨款情况、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建立高校学费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
(五)积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每个工作岗位的落实。
持续开展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考评结果综合运用,切实巩固和不断扩大平安校园建设成果。
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有机结合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为主向事前主动防范为主转变。注重把“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成果运用到校园安全、卫生管理等各领域,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在实验室安全、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关键领域,突出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加强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对重点领域列出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提前防范,对心理有障碍等五类特殊学生群体进一步加强排查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谈心谈话、跟踪观察及定期信息报告制度,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完善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经常性组织开展演练,熟悉处置程序,提高处置能力。以“校园110”为核心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组织,在校内做到指挥体系完善,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保障措施有力;在校外完善与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立足于提高安全教育的有效性,推广新生入学安全常识测试和实验室准入安全考试。加强对防范通信网络诈骗、网络借贷风险等新领域学生安全教育方式与内容的研究。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疾病监测与预防工作,切实做好艾滋病防控和禁毒工作。建立高校安全教育课程学分制,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与生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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