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课教学新大纲来了!大纲强调: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据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消息,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简称《大纲》)。结合新时代新要求,《大纲》对2006版大纲进行了继承和创新,集中反映了近年来我国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改革、发展和认识方面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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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指出,随着国家经济社会深入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学生军事训练中存在的训练内容滞后、质量监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2006年修订)》,难以适应教育发展和军队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大纲》在课程定位上,强调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

《大纲》同时对课程目标、课程要求、课程评价进行修订,突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目标,规定“军事课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明确将“军事课纳入国家教育督导体系,定期组织军事课建设教育督导”。

作为本次修订的重点,《大纲》在课程内容上延续了2006版大纲模块式的基本架构,对原大纲中的“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轻武器射击”“综合训练”“军事地形学”等模块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防卫技能与战时防护训练”等内容,取消了相对难以实行的军事地形学等模块要求。

此外,《大纲》对军事课教师发展、教材建设、教学方法、课程考核、教学保障等也提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在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军事课,对大学生开展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体现了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有机统—,既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也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突出课程建设、队伍建设、改革创新,通过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推动宏观政策落实、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注重领导干部培训、创新军事课改革、提升青少年军事素养、推进教学内容有机融合,强化教学规范、宏观指导和实践体验,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

今年起高校军事课硝烟味更浓了

《大纲》明确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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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大纲》在《军事理论》教学内容上,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发展以及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将原教学模块修订为中国国防、国家安全、军事思想、现代战争和信息化装备等内容。

《军事技能》训练内容充分吸收5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和4届军事课教学展示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保持军味,体现战味,突出兵味,强化分队队列动作训练,保留了射击与战术训练,增加了格斗基础、战场医疗救护、核生化防护和走进军营、学唱军营歌曲等内容,拓展了识图用图、电磁频谱监测等训练课目,让学生掌握必备军事技能,提高军事素质,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

为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军事课将纳入国家教育督导体系、纳入高校人才培养评估体系、纳入学校课程评价体系,学生军训情况将作为学校年度教学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进行评估。

据了解,《大纲》将于今年8月起在全国施行。

来源:中国青年报